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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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0年广东高考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2013年山东省和黑龙江省也加入平行志愿。2014年辽宁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中。2015年甘肃省、陕西省也加入到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首先明确,平行志愿是一次性批量投挡,考生只能被其中一所院校投档。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在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吉林省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理科--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文科--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顺序,其他各省均不相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一般会先试投两轮,然后由招生院校决定最终投档比例。正式投档时,实行一次批量投档,原则上“进档考生只要没有身体原因,同意调剂专业,进档不退档”。
平行志愿对考生来说,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对于高校来说,生源素质更加均衡,也解决了以往投档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满而另一部分严重断档的问题,有利于顺利地完成录取工作,避免了大小年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但平行志愿依然有风险,一旦退档,就只能填报征集志愿(往往是心理落差很大的),或者直接滑到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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