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小升初政策不断,为了让家长们更加熟悉小升初政策,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2015年上海闸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15年上海闸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家长们参考。
2015年上海闸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据上海教育消息,闸北区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2.8.31前出生(满3周岁)幼儿。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公办小学5月23日报名,部分学校实施5年内同一户籍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
初中招生
(一)本区公办初中学校执行小学对口中学的初中招生原则。
在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根据免试、对口、就近的原则安排升入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六年级就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
(二)上海市回民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少数民族小学应届毕业生,并适量招收汉族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招生办法见上海市回民中学招生简章。
(三)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招生办法见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招生简章。
(四)经区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可在规定的项目和名额内招生。学校在招生时,可对学生的体育、艺术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择优录取,但学校不得进行学科文化知识测试。
(五)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应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收费标准等。2015年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等材料,面谈时间为2015年5月9—10日,学校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除市教委规定的面谈外,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民办初中应承诺学校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六)闸北区户籍在外省市、外区县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申请回本区就读,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七)在本市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到闸北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申请到闸北区居住地就读,应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后,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八)非闸北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回外省市、外区县就读确有困难,需继续在本区就读,要按规定办理继续就读的申请手续,经批准后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安排就读学校。
(九)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在本区居住地接受初中教育,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持上述有效证件,户口簿、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学籍证明等材料,到区教育局申请就读,经批准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十)非本市户籍的就读学生,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十一)本区各初中(含民办初中)一律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程序及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各校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安排在35人左右。
(十二)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3月23日 公示《2015年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4月8日 向社会网上公布招生入学的其他相关信息
6月30日 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初中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十三)初中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56630990-2155、1005;初中招生工作咨询接待地点:和田路193号。
小学招生
(一)公办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统筹区域教育资源,确保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学校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区教育局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提高社会、家长的知晓率。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四)一年级新生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登记时间:4月11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居住地就近的指定地点(地址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表1 未入园适龄儿童居住地就近的信息登记指定地点
指 定 学 校
地 址
闸北区育婴堂路小学
共和新路703弄5号
闸北区中兴路小学
中兴路1347号
闸北区大宁路小学
大宁路181弄15号
上海市华灵学校
沪太路1170弄27号
闸北区彭浦新村第五小学
平顺路175号
闸北区临汾路小学
临汾路1105弄19号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就近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五)5月23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到公办小学办理报名。各公办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选择在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到对口小学报名。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及生源分布情况,部分学校的入学需提供全家户口满2年以上的户籍证明及其它相关的配套证明材料,部分学校实施5年内同一户籍地址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
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到就近的指定地点登记报名(地址见表2)。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以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年限、购房时间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