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戏曲类省际联考报考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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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考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豫剧、蒲剧)、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评书、鼓曲)、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戏曲形体)、音乐表演(京剧器乐)、音乐表演(昆曲器乐)、音乐表演(地方剧种器乐-豫剧、蒲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允许考生兼考不同专业或剧种方向。
二、 报考流程
(一)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戏曲艺术基础者均可报名。
(二)文化考试报名。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报考类别应为艺术类,报考专业科类应为“戏曲类”。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专业考试报名。按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完成高考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后,按我院要求完成相关专业考试报名和缴费。
三、 专业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10日-12月20日(每天9:00-21:00)考生须登录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址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及缴费
我院将与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考生报名资格,考生于2024年1月1日-1月5日(每天9:00-21: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资格,不能参加本年度戏曲类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及录取。缴费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的,不予退费。
按照北京市发X委、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须收取专业报名考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三试80元,报名时支付。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按照要求缴纳报考专业试别的全部费用方能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联考准考证
1.2024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开始,报名系统开放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准考证》(以下简称《联考准考证》)。
2.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联考准考证》等材料,按照《联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逾期未参加专业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资格。
(四)报名有关说明
1.上传照片要求
(1)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浅蓝色;
(2)禁止对照片进行美颜处理;
(3)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兼报说明
如果兼报专业的考试时间冲突,请考生自行解决。
四、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所有专业预计2024年1月中下旬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考场等信息见《联考准考证》和后续通知。
(一)表演(戏曲表演)
1.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
初试考试科目:表演基础。
复试考试科目:剧目片段。
2.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豫剧、蒲剧)、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评书、鼓曲)
初试考试科目:表演基础。
复试考试科目:剧目片段。
3.表演(戏曲舞台监督)
初试考试科目:戏曲基础理论。
复试考试科目:表演基础。
三试考试科目:剧目片段。
4.表演(戏曲形体)
初试考试科目:基本功与毯子功。
复试考试科目:把子功与身段功。
(二)音乐表演(戏曲音乐)
1.音乐表演(京剧器乐)、音乐表演(昆曲器乐)
初试考试科目:乐理。
复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
三试考试科目:不同声腔板式唱段演奏、简谱视唱、简谱视奏。
2.音乐表演(地方剧种器乐-豫剧、蒲剧)
初试考试科目:乐理。
复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
三试考试科目:简谱视唱、简谱视奏。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初试考试科目:唱腔写作与音乐写作。
复试考试科目:乐理、听写。
三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戏曲唱腔演唱、五线谱视唱。
(四)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
初试考试科目:戏曲剧目分析。
复试考试科目:戏曲表演片段或才艺展示。
三试考试科目:命题编讲故事、命题单人小品。
五、 成绩发布与复核
2月底在学院官网公布联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联考成绩并自行打印《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成绩单》,我院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按程序进行复核后及时反馈。成绩复核内容包括: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视频)服务。
六、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报考须知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地区学生报考须参加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请参照以上通知内容。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港澳台侨联招”)。
未参加“港澳台侨联招”的考生,关注招生高校的相关文化考试要求。
七、 违规处理
对在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 联X方式
本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菜户营桥与丽泽桥之间)
邮 编:100073
咨X电话:010—63339858 (兼传真) 63338891
咨X邮箱:zsb@nacta.edu.cn
学院网址:中国戏曲学院
乘车路线:公交车74、83、134、395、458、631、830、958、977、夜15路(中国戏曲学院站)、地铁14号线(丽泽商务区站D口)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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