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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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类”网络初试 《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1)自备铅笔、炭笔、炭精棒等;
(2)自备画夹(或画板);
(3)自备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2小时
“美术与设计类”现场复试 《色彩》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色彩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水彩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速写》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和表达能力,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形象、动态、比例等造型特征。
2.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40分钟。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及造型特征;
(3)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4)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书法类”网络初试 《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3.工具材料:
(1)自备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自备四尺三开(69cm*46cm)宣纸。
4.考试时间:1小时。
“书法类”现场复试 《临摹》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
2.考试范围:按考场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
“书法类”现场复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