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考生须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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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表演(戏曲表演)专业考生须知
招考专业为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豫剧、蒲剧)、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评书、鼓曲)、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戏曲形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要求详见《中国戏曲学院关于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考试的通知》及附件。
一、考试补充说明
(一)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戏曲舞台监督)专业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所需服装、道具,均由考生自备。考场备有一桌、二椅和刀、枪等常用道具(特殊道具请自备),供考生使用。
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根据需要可自带一名(限一名)配演人员和一名(限一名)主奏人员。
3.考场内提供一鼓、一琴、一笛。
4.考场内提供音频(限MP3格式)播放设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音频,需自带U盘(不支持使用蓝牙设备传输)。
5.考生在进行基本功、毯子功考试内容时,所展示的专业技巧应为考生本人所擅长的技术动作内容。在考场考试以
及在候考场备考过程中,如有考生因考试内容导致伤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候场需听从考务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影响其他考生备考等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评书)专业
1.表演基础
包括口齿基本功,身段基本功。
(1)口齿基本功
展示绕口令、贯口、开脸儿、赞赋等,要求具有曲艺艺术特色,时长不超过3分钟。
(2)身段基本功
戏曲身训组合,舞蹈形体组合或广播体操任选,时长不超过2分钟。
2.剧目片段
一段诵说类作品展示,可从快板、评书、相声、山东快书等形式中任选,时长5-10分钟。
(三)表演(地方剧种表演-鼓曲)专业
1.表演基础
包括口齿基本功,身段基本功。
(1)口齿基本功
展示绕口令、贯口、开脸儿、赞赋等,要求具有曲艺艺术特色,时长不超过3分钟。
(2)身段基本功
戏曲身训组合,舞蹈形体组合或广播体操任选,时长不超过2分钟。
2.剧目片段
可从下列(1)和(2)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时长5—10分钟。
(1)鼓曲唱段
一段鼓曲类作品展示,可从单弦、京韵大鼓、西河大鼓、梅花大鼓、琴书等形式中任选,可清唱、使用伴奏音频或现场伴奏(限1人)。考场内提供音频(限MP3格式)播放设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音频,需自带U盘。(不支持使用蓝牙设备传输)
(2)器乐演奏
一段器乐作品展示,可从三弦、二胡、四胡、琵琶、扬琴等乐器中任选。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信息见联考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3.联考准考证打印:2023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开始,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兼报考生须分别打印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联考准考证提前有序从中国戏曲学院南门进入考试地点,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于考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校园,按规定存包后在学院体育馆集合,由考务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生须通过身份核验等入场检查,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结束考试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按弃考处理。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标志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X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笔试科目考生可以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禁止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带入考场。
5.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统一开始答卷。考生作答时须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试过程中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相互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的考生,需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笔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一律停笔,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监考人员清点答卷数目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6.面试科目采取分场次、分时段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由考务人员带入候考区备考,如考试开始后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严禁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面试考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区,严禁在考试区域内与他人交流,须迅速离开考场。
7.违规处理: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X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X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X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2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专业考生须知
招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京剧器乐)、音乐表演(昆曲器乐)、音乐表演(地方剧种器乐-豫剧、蒲剧)。考试科目和内容要求详见《中国戏曲学院关于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考试的通知》及附件。
一、考试补充说明
音乐表演(京剧器乐)、音乐表演(昆曲器乐)专业
1.所有考生自带乐器,不得陪考,不得使用伴奏带。
2.打击乐考生演奏锣鼓组合时,现场统一提供专业配合。
3.打击乐考生在“不同声腔板式演奏”环节,抽取的唢呐曲牌,手拍口唱,无需其他打击乐配合。
4.打击乐考生在“视奏”环节,视奏锣鼓经谱,手拍口唱。
5.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即开始考试内容,定音、调整乐器须在候场室完成。
6.考生候场需听从考务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影响其他考生备考,如有扰乱考场秩序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信息见联考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3.联考准考证打印:2023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开始,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兼报考生须分别打印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联考准考证提前有序从中国戏曲学院南门进入考试地点,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于考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校园,按规定存包后在学院体育馆集合,由考务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生须通过身份核验等入场检查,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结束考试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按弃考处理。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标志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X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笔试科目考生可以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禁止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带入考场。
5.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统一开始答卷。考生作答时须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试过程中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相互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的考生,需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笔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一律停笔,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监考人员清点答卷数目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6.面试科目采取分场次、分时段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由考务人员带入候考区备考,如考试开始后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严禁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面试考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区,严禁在考试区域内与他人交流,须迅速离开考场。
7.违规处理: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X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X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X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3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考生须知
招考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要求详见《中国戏曲学院关于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考试的通知》及附件。
一、考试补充说明
(一)唱腔写作与音乐写作科目
1.戏曲唱腔写作:根据指定唱词和板式创作一段剧种的唱腔,简谱记谱。
2.音乐写作:根据指定音乐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单三部曲式以上,五线谱记谱。
(二)器乐演奏科目
演奏一首自选曲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不得带伴奏。乐器种类不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信息见联考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3.联考准考证打印:2023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开始,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兼报考生须分别打印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联考准考证提前有序从中国戏曲学院南门进入考试地点,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于考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校园,按规定存包后在学院体育馆集合,由考务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生须通过身份核验等入场检查,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结束考试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按弃考处理。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标志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X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笔试科目考生可以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禁止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带入考场。
5.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统一开始答卷。考生作答时须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试过程中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相互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的考生,需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笔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一律停笔,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监考人员清点答卷数目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6.面试科目采取分场次、分时段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由考务人员带入候考区备考,如考试开始后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严禁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面试考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区,严禁在考试区域内与他人交流,须迅速离开考场。
7.违规处理: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X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X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X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4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专业考生须知
招考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要求详见《中国戏曲学院关于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考试的通知》及附件。
一、考试补充说明
1.戏曲表演或其它才艺表演可穿运动服或依据表演内容需要穿戴的服装,可携带简易道具,可自带伴奏或音乐,MP3格式存于U盘中(U盘中只能有这一个音乐文件)。
2.考生不得化妆。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信息见联考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月10日(每天9:00-21:00)开始,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系统(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内容,按时参加考试。
兼报考生须分别打印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联考准考证提前有序从中国戏曲学院南门进入考试地点,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考生于考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校园,按规定存包后在学院体育馆集合,由考务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生须通过身份核验等入场检查,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结束考试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因个人原因离开考场,按弃考处理。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有不可避免的品牌标志外,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等,严X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
4.笔试科目考生可以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禁止携带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带入考场。
5.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指令下达后,考生统一开始答卷。考生作答时须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考试过程中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相互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的考生,需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方可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笔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一律停笔,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卷。监考人员清点答卷数目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6.面试科目采取分场次、分时段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由考务人员带入候考区备考,如考试开始后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严禁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面试考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区,严禁在考试区域内与他人交流,须迅速离开考场。
7.违规处理: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X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X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X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