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状语和定语怎么区分 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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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名词作状语的例子
名词作状语 :就是指名词放在动词的前面,对这个动词起着直接修饰或限制的作用。现代汉语中,除时间名词外,其他名词一般是不能独立作状语的,但在文言文中,名词(包括普通名词、时间名词和方位名词)作状语的现象却是很普遍的。
1、表比喻。名词状语起比喻作用,表示动作行为的特征或状态。例如: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出自《狼》。 名词“犬”,修饰动词“坐”,比喻“坐”的状态,译为“像狗那样”。
2、表动作处所。这类名词状语由方位名词充当,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例如: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出自《木兰诗》。方位名词“东市”“西市”“南市”“北市”,分别修饰动词“买”,作状语,表示“买”这一动作行为的发生处所。
3、表动作趋向。这类名词状语也由方位名词充当,表示动作行为的趋向。例如: 日光下彻,影布石上。出自《小石潭记 》。方位名词“下”作状语,修饰动词“彻”,表示“下”的趋向,译为“向下”。
4、表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或所采取的方式依据。这类名词状语的译法,只要在名词前加上介词“用”或“按”等即可。例如: 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出自《愚公移山》。名词“箕畚”修饰动词“运”,作状语,表示“运”所凭借的工具,译为“用箕畚”。时间名词“时”修饰动词“习”,译为“按时”。
文言文的特点
文言的特点,是和白话(包括口语和书面语)比较而来的,主要表现在语法与词汇两方面:
一、语法特点
文言文的语法特点主要表现在词类及词序两方面。一般而言,文言文有比白话更多的词类活用现象。
二、词汇特点
文言文与白话文在词汇上有很大的差异。这个差异通常必须以词典或字典的形式加以条列,才能完整表达。
不过,有个特点可以概括性地观察:文言文的词汇较为简洁,例如:相较于白话文的词以双音节词为主,文言文中的词以单音节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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