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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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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是《民法大全》编纂完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等四部法律汇编,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

A.《十二铜表法》

B.公民法

C.万民法

D.《民法大全》

答案:D

国法大全

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