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诸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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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是按时朝见天子和进贡,在战时作战。权力是有封地,在在自己的领地行使最高权利,爵位可以世袭。随着实力的变化,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使周天子权利受到削弱。
西周分封制下的诸侯的义务不包括:
A、镇守疆土
B、出兵勤王
C、交纳贡赋
D、不定期朝见周王述职
答案:D
分封制介绍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分封的作用是:巩固了西周的统治,拓展了疆域。
春秋时期,分封制崩溃。崩溃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诸侯国为争夺土地、人口及对其他诸侯国的支配权,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葵丘会盟,齐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认,标志着分封制崩溃。秦朝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分封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