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学说的三大主要内容 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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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学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细胞是有机体,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
2.所有细胞在结构和组成上基本相似;
3.新细胞是由已存在的细胞分裂而来;
4.生物的疾病是因为其细胞机能失常;
5.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6.生物体是通过细胞的活动来反映其功能的;
7.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生命起作用。
细胞学说是谁提出来的
细胞学说是1838~1839年间由德国植物学家施莱登和动物学家施旺最早提出,直到1858年才较完善。
细胞学说产生于19世纪的德国,这并非偶然。当时的德国自然科学相当发达,自然哲学非常流行,科学家面对复杂的自然界时,总是力图运用哲学思解、提炼出纷乱现象背后的本质。1838年,德国植物学家施莱登(1804-1881)发表了《植物发生论》,指出细胞是构成植物的基本单位。
1839年,德国动物学家施万(1810-1882)发表了《关于动植物的结构和生长的一致性的显微研究》论文,在总结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一切植物、动物都是由细胞组成的,细胞是生物体的基本结构单位。
这就是著名的“细胞学说”(cell theory)。然而,此刻的细胞学说并不完善,在不少细节上还存在谬误。如施莱登曾认为细胞的繁殖是新细胞在老细胞的核中产生,通过细胞崩解而完成的。
这种看法随即被一系列学者的研究所修正。德国医生和病理学家魏尔肖(R .Virchow)1858年指出细胞只能来自细胞,正如动物只能来自动物,植物只能来自植物一样。此外,他还提出有机体的一切病理表现都是基于细胞的损伤。关于细胞来自细胞的观点,进一步指明了细胞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活动基本单位的性质,通常被认为是对细胞学说的一个重要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