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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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从1842年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一直到清朝灭亡,总共签订了大大小小多达343个不平等条约。
(一)战争和《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签订
战争结束以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给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第二次战争和《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的签订
第二次战争期间,俄美英法和英法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三)甲午中日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
在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的签订给近代中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四)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辛丑条约》的签订
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中国再次战败,被迫与英、俄、德、法等11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终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