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物和旧事物的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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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前进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而日趋灭亡。
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因为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它是在辩证否定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增添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具有旧事物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社会历史领域,新事物还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哲学意义上的新事物和旧事物并不是以事物出现的时间早晚来界定的,而是以其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途来进行区分的。
新事物是相对于旧事物来说的。凡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光明前途的事物就是新事物。反之就是旧事物。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不在于出现时间的先后、力量的强弱及形式新奇与否,而在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事物产生之初,总是不完善的、弱小的,但它在与暂时强大的旧事物的斗争中,最终会取得胜利。因为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萌芽、产生于旧事物之中,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即抛弃了旧事物中的消极的、过时的、腐朽的因素,吸取了旧事物中的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且形成了它自身的特点。与旧事物相比较,新事物更完善、更高级、更优越,具有更强的适应力,因此新生事物必然取代旧事物,这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