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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三要素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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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范围的,确定的,可以区别的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就叫做集合,简称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简称元。任何集合是它自身的子集。

集合的三要素

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要么在集合中要么不再,二者必居其一;

2、互异性,集合里相同的元素不允许重复出现,比如{a,a,b,b,c,c}是错误的写法,应该写成{a,b,c}。

3、无序性,集合里的元素的排列不考虑顺序问题,例如{a,b,c}与{a,c,b}表示同一个集合。

集合的分类

并集: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记作A∪B(或B∪A),读作“A并B”(或“B并A”),即A∪B={x|x∈A,或x∈B}

交集: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或B∩A),读作“A交B”(或“B交A”),即A∩B={x|x∈A,且x∈B}

例如,全集U={1,2,3,4,5}A={1,3,5}B={1,2,5}。那么因为A和B中都有1,5,所以A∩B={1,5}。再来看看,他们两个中含有1,2,3,5这些个元素,不管多少,反正不是你有,就是我有。那么说A∪B={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