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考试大纲——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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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俄语科考试是按照标准化测试要求设计的。
Ⅱ.考试内容和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中俄语课程标准(实验)》,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制订本学科的考试内容。
一、语言知识
要求考试能够适当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见附录8),掌握2000左右的词汇及相关词组(见附录7)。
二、语言运用
1.听力
要求考试听懂有关日常生活中所熟悉话题的简短独白和对话。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要义;
(2)获取事实性的具体信息;
(3)对所听内容作出简单推断;
(4)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2.阅读
要求考生读懂熟悉的有关日常生活话题的简短文字材料,例如公告、说明、广告,以及书刊、杂志中关于一般性话题的简短文章。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具体信息;
(3)根据上下文推断生词的词义;
(4)作出简单判断和推理;
(5)理解文章的基本结构;
(6)理解作者的意图和态度。
3.写作
要求考生根据提示进行书面表达。考生应能:
(1)准确使用语法、词汇、拼写、标点;
(2)使用一定的句型、词汇,清楚、连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Ⅲ.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
三、题型:试卷一般包括多项选择题、构形填空题、写作等题型。
四、试题难易比例: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题和难题,以中等题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