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选必二易混易错知识119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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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61.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纠正: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62.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纠正: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63.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纠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64.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
纠正: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刘某的弟弟不能参与继承。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和父亲各分得30万元遗产。
65.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纠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66.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
纠正: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包括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但无论是结婚自由还是离婚自由,都反对草率的态度,应该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67.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
纠正:不能。男早于22周岁。
68.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纠正: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69.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纠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70.男女双方都为二十周岁,自由恋爱,如果他们想组成家庭,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纠正: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想组成家庭,但未到法定婚龄,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也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71.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72.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纠正: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73.甲乙婚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这对儿女必须跟甲姓。
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其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74.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纠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5.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76.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77.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工作难找,小刚结束试用期后单位也未提订立劳动合同,为了保险起见,小刚应当暂时不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
纠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规范双方当事人,维护劳动权益有重要的作用。小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78.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可以说,劳动法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保护法。
纠正: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可以说,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79.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纠正: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80.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
纠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履行义务是劳动者获得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81.劳动合同一旦订立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纠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2.某公司拖欠68名员工共计55万元的劳动报酬,表明依法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和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纠正: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82.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纠正:劳动者维权可以先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再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所以它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纠正: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84.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安排加班。
纠正: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85.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纠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途径解决争议。能够很好解决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就是最佳选择。同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创业者只要按法律办事,就不会有经营风险。
纠正:创业者按法律办事,学会风险管理,会一定程度降低经营风险,“不会有经营风险”说法过于绝对。
87.只要产品不危害消费者健康安全,可以适当夸大产品的功效,以增加销量。
纠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88.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通过虚假宣传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纠正: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在利用B公司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即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89.选定了创业采取的经营主体形态,就可以着手生产经营活动了。
纠正: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后才能开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90.“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行为。
纠正:“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91.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纠正: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92.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诉讼。
纠正: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9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纠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不具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是个人所得税。
94.小王大学毕业后与同学创业,通过协议开了一家婚庆店,但不久就产生了财产方面的权益纠纷。他可以同时选择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纠正:在诉讼与商事仲裁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95.甲乙之间的邻里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乙需赔偿甲500元,但乙拒不履行,甲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纠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但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蒋大与蒋二兄弟二人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蒋大或蒋二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纠正: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能仲裁。蒋大与蒋二兄弟二人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不能仲裁,仲裁机构不会受理。
97.张三与李四之间的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决,李四违约担责。李四不服,可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纠正: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同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决,李四违约担责,李四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98.甲与乙发生债务纠纷,甲试图通过和解、调解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最终都没有成功。这时,甲可以选择仲裁这种终局性的最后途径实现自身的权益。
纠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具有终局性特点,是甲可以选择的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99.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
纠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100.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纠正: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0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纠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一定是最好的。
102.三大诉讼差异显著,所以刑事诉讼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纠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03.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一样的。
纠正: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而行政复议是由行政机关受理的,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
10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纠正: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105.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106.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107.公民只要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就必须提供援助。
纠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108.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均实行“不理不告”的原则。
纠正: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109.起诉可以向任何法院提出。
纠正: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110.对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纠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111.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对审理带来不利影响。
纠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112.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113.社区邻居甲与乙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甲持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诉讼就成立了。
纠正: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成立,人民法院接收诉状时要审查,登记立案后诉讼才能成立。
114.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应在10日内立案。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在7日内立案。
115.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都不能再上诉。
纠正: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116.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
纠正: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一定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
117.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未闯红灯进行举证。
纠正: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交警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路人甲闯红灯的证据,即交警对路人甲进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证据。
118.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纠正: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这一原则。
119.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定一致。
纠正: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