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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复习指导,古代的经济政策知识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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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总结

  1.演变过程

  (1)原始社会

  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派劳动产品。

  (2)夏商西周

  ①特点:

  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庶民和奴隶在贵族封地上耕种,遭受残酷剥削和奴役。

  井田制:此时的耕地十分规整,成方块儿状,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种土地国有制度被称为“井田制”。

  ②瓦解:

  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

  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私田大量开垦,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井田制遭到破坏。公元前594年,鲁国首先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相继进行税制改革,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

  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3)封建社会

  封建土地私有制。

  2.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

  ①表现

  在封建土地私有制下,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的土地,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②抑制土地兼并

  目的:维护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统治。

  措施:北魏到唐前期,政府实行均田制,制定官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

  影响:鼓励农民垦荒,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

  3.“重农抑商”政策

  1.背景

  商周时期,国家曾采取鼓励政策,支持商业的发展,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政权统治等问题日益严重。

  2.原因

  “重农抑商”政策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

  3.目的

  维护封建国家的政权基础,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根本目的是巩固封建统治。

  4.发展历程

  首倡: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提出了 “重农抑商”政策。

  发展:自秦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都继承并发展了“重农抑商”政策。

  强化:明清两代继续执行“重农抑商”政策。一方面,统治者崇本抑末。另一方面,推行传统的专卖制度,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

  5.评价

  积极作用:

  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政权;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消极作用:

  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妨碍商业资本发展和向手工业资本转化,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

  维护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妨碍自由劳动力的形成、国内市场的扩大和资本的积累;

  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经济结构过分单一。

  为扩大耕地面积,认为地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导致了环境的恶化。

  从根本上造成了中国社会的落后,是造成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的重要经济原因。

  4.“海禁”与“闭关锁国”

  1.原因

  统治需要:防止中外反动势力的联合或对付东南沿海的抗清斗争;防止西方殖民主义的渗透。

  直接原因:统治者的短视和无知。

  政治根源:统治脆弱导致的外强中干。

  经济根源:自然经济稳定,对外来商品有较强的抵制作用。

  2.表现:

  明:防范倭患——禁止私人外贸——海禁。

  清初:对付抗清力量——寸板不许下海、沿海居民内迁。

  清中期:西方殖民势力入侵——只许广州“十三行”外贸。

  3.影响

  闭关锁国政策和“海禁”政策,不仅妨碍海外市场的开拓,抑制资本的原始积累,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而且使中国与世界隔绝,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附: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结果)

  特点: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集体耕作、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合作探究】如何认识原始社会的土地制度?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农业尚处于刀耕火种和石器锄耕时期,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我国半坡氏族和河姆渡氏族公社遗址分别是这一时期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典型代表。四五千年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一些地区相继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原始社会逐步被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和生活所取代,私有制、贫富和贵贱分化、阶级和国家随之产生。我国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传说中的炎帝、黄帝、

  2、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商周井田制)

  (1)井田制的基本特点:

  ①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国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又将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受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国王承担义务。

  ②诸侯、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并支配所有的劳动产品;③西周时期,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参看甲骨文的“田”字)。

  【合作探究】如何理解井田制下土地所有制性质?

  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实质上是一种土地私有制。

  (2)井田制的瓦解:

  1)过程: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生产力发展)──私田的增加──井田制的日趋瓦解──鲁国等各诸侯国改革税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的形成。

  2)瓦解的原因:

  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铁犁牛耕的出现,大量的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私田不向国君缴纳赋税。

  ②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

  ③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了。

  3)瓦解表现:

  ①春秋: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内容、实质);

  ②战国:秦国的商鞅变法较为彻底等。

  4)三大变化:①所有制关系:国有——→私有;②阶级关系:奴隶主——→地主,奴隶——→佃农;③分配方式:交纳贡赋——→交纳地租。

  3、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

  (1)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在春秋时期生产关系变革的基础上,战国时期,在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推动下,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变法活动,封建制度最终在各国确立。其中秦国的商鞅变法较为彻底,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

  (2)封建土地所有制特点:①大大小小的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②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受到封建国家和地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③封建政府和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

  (3)主要形式:

  ①地主土地所有制(主体或基础):春秋战国到建国初

  地主经营,来源广泛,土地兼并是最主要的来源和扩大途径。

  ②农民土地所有制(重要补充):自耕农土地私有制,自耕农经营,规模小,男耕女织,自给自足。

  ③君主土地私有制:由宫廷有关部门掌管,收入归君主私人开支。

  ④土地国有制:屯田制和均田制,这是封建国家在不同时期管理和使用政府控制的土地的形式。

  曹操为解决军粮供应的困难和安置流民推行屯田制。

  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屯田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封建国家。

  屯田制是曹魏政权以军事强制形式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进行地租剥削的一种土地制度。屯田农民按军事编制固定在土地上,按土地的实际收获量向官府分成交纳田租。军屯以军营为单位进行生产。

  屯田制的推行对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除曹魏外,许多封建王朝也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屯田。

  均田制开始实行于北魏时期,隋唐时期进一步发展。政府除了将百姓原有的田地算作政府的“授田”外,还将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百姓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还要服徭役和兵役,隋唐时,规定可以纳绢代役。均田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拥有少量土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使荒地得到开垦,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和土地买卖的频繁,加之安史之乱,均田制逐渐瓦解。之后,封建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4)问题:土地兼并

  ①兼并的原因:A.根源: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土地买卖制度的存在(土地的买卖就成为了土地兼并的主要方式);B.封建经济的发展等。

  ② 措施:北魏至明朝

  ③结果:不能真正阻止

  (5)变化规律:土地趋向私有化

  (6)两个特点:土地私人所有;土地可以买卖或转让

  【合作探究】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解体。

  奴隶社会实行土地的国有制──井田制,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春秋时期,随着铁犁牛耕的出现。在井田之外出现大量私田。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了。

  战国时期,以商鞅变法为代表的各诸侯国通过变法活动,以法律形式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

  唐后期起,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明朝中后期起,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纷纷丧失土地,封建土地所有制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