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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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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问题

  1、国家和国家性质

  (1)国家: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国家性质: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决定: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

  根本标志: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领导力量: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力量。

  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在我国,农民阶级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与工人阶级一起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本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

  广泛性的表现:人民享有的权利广泛;享有民主的主体广泛。

  真实性的表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

  随着经济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现阶段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原因: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载入我国宪法之中。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注意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只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时代新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等。

  怎样坚持:为了更好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加强国家的政权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国家的安全、统一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公民问题

  1、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关系,在法律上体现为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2、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 指守法和司法上平等,没有特权,立法上是不平等的。即指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但不能说权利与义务是相同或一样的。

  ▲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是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5)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

  4、公民如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1)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才能确保有序的参与。

  5、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公民要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民主选举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并采取差额选举。

  ※人大代表的选举→县及县以下:直接;县以上(全国、省、市):间接。 (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差额选举)

  ※乡及乡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员→间接。

  ※居委会、村委会→直接。

  (2)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3)民主管理(实行基层民主或实行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

  机构:村(居)委会→性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的内容:

  ①民主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②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民主决策村务。

  ③村民利用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来民主管理村务。

  ④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来民主监督村干部。

  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意义(实行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正把它作

  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有利于逐步增强和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有利于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