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各专业分数线,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校考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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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在四川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3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65分。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353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28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00/-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27/- | 理科 | |
宁夏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64/39517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48/6837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二段 | 普通类 | 394/5831 | 文科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2/123323 | 理科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33/18987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5/70663 | 文科 | |
2023 | 专科批 | 中外合作办学 | 190/215505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16/82685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28/28607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3/146022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70/206613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8/56144 | 文科 | |
浙江 | 2023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06/155916 | 综合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普通类 | 326/269333 | 综合 | |
2023 | 平行录取二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332/268039 | 综合 | |
山东 | 2023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456/275066 | 综合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普通类 | 301/588370 | 综合 | |
2023 | 普通类二段 | 中外合作办学 | 241/643125 | 综合 | |
贵州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1/135179 | 理科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191/215437 | 理科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7/41998 | 文科 | |
2023 | 专科批 | 普通类 | 257/117006 | 文科 |
二、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一)普通省份文理科录取原则
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根据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口齿清楚,无耳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可视处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三、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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