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21,萍乡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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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萍乡学院高考各省最新录取分数线
2023萍乡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年萍乡学院在重庆本科批物理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53分,历史类的录取分数线为468分。萍乡学院在广西本科二批理科的录取分数线为417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92分
。省份 | 年份 | 录取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最低位次 | 类别 |
新疆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5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3/- | 文科 | |
宁夏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373/18786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1/4582 | 文科 | |
青海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332/15657 | 理科 |
2023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421/3655 | 文科 | |
陕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8/85648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64/22828 | 文科 | |
四川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1/14267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01/38403 | 文科 | |
重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3/64187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8/18023 | 历史 | |
广西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7/89714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92/23784 | 文科 | |
安徽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50/138210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5/34650 | 文科 | |
辽宁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55/64366 | 物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4/17817 | 历史 | |
山西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03/89802 | 理科 |
2023 | 本科二批B段 | 普通类 | 423/23731 | 文科 |
二、萍乡学院录取规则有哪些安排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遇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不含加分。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办法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如遇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比较,单科成绩不含加分。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安排专业。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各学科特点和要求参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排序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若遇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2.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排序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三、萍乡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萍乡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334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学年不超过4400元 | 无限制 |
学校助学金 | 500元 | 在校生5%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 | 在校生12%(一等5%,二等7%) | |
考研奖励 | 1000-3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04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
谭叶清纪念奖学金 | 2500元/人 | 3人 | ||
江西建辉律师奖学金 | 2000元/人 | 1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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