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完成生源所在地2020年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考女子足球项目必须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序号 |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1 | 女子足球 | 0-10人(不招收守门员) |
2 | 女子篮球 | 内线0-1人,其他位置0-4人 |
3 | 女子排球 | 0-6人(二传、攻手) |
4 | 健美操 | 0-11人 |
5 | 男子篮球 | 0-5人 |
注: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位置间调整;
2.男子篮球项目不招收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
三、报考
1.网上报名
2020年2月17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自行打印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报到时进行交验。
2.报到
(1)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 项目 | 地点 |
2月21日(周五)8:00-12:00 | 女子足球 |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 |
健美操 | ||
女子篮球 | ||
男子篮球 | ||
2月22日(周六)8:00-12:00 | 女子排球 |
(2)交验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打印)
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
主力队员承诺书;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张近半年一寸证件照;
人身意外保险单(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覆盖考试时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兴奋剂承诺书。
四、相关考核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其中,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健美操项目中,具有一级(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且拟申请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 项目 | 地点 |
2月22日(周六)8:00-17:00 | 女子足球 | 北师大西足球场 |
健美操 |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网球馆 | |
女子篮球 |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副馆二层 | |
2月23日(周日)8:00-17:00 | 男子篮球 |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副馆二层 |
女子排球 |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综合馆 |
2.国家体育总局文化课考试:
拟申请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须自主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进行注册、报名等事项。
注册时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考试时间及科目:4月18日语文,数学;4月19日政治,英语。
具体安排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五、合格资格确定与公示
1.我校划定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
2.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女子排球专项测试同时设置了小项合格标准,具体情况详见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女子排球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3.在专项测试合格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招生计划,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优惠资格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合格资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不签订者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六、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志愿批次内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法学或教育学或体育教育专业。
4.对女子足球、女子篮球、女子排球、健美操项目中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
5.对未被单独录取的其他合格资格考生,学校依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优惠资格进行录取,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6.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签订兴奋剂承诺书,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7.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备案。
注: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jubao@bnu.edu.cn。
3.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当年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4.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招生办公室)
010-58801864(限工作日上午)(北师大高水平运动管理中心)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介绍
学校占地面积1191亩(海淀校园、西城校园、昌平校园G区)。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0105人、研究生12756人、长期留学生1600余人。设3个学部、23个学院、2个系、10个研究院(所)。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6个,本科专业7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