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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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致力于为社会、高等学校和基础教育、艺术科研学术单位和演艺团体,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综合人文艺术素养、高水平专业技能的音乐舞蹈表演编创人才、音乐舞蹈师资和高层科研人才,为社会培养音乐教育家和音乐学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计划
2020年,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120名,学制4年。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说明 |
音乐学(师范) | 江苏 | 90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或联考。 | 1.四川省仅招收音乐学专业统考考生。2.内蒙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计划不分器乐(钢琴、民乐)和声乐,统一根据音乐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3.上海考生须音乐类专业统考四门成绩合格。 |
广东 | 5 | |||
湖南 | 文5 | |||
安徽 | 5 | |||
浙江 | 5 | |||
上海 | 2 | |||
内蒙古 | 4 | |||
四川 | 4 |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
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简称南京师大,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市,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是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