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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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
二、招生计划
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
注:
①上表中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包含面向北京生源的艺术类专业“双培”、“外培”招生计划。待具体分区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将在北京市合格生源中另行组织征集志愿,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包括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240 人和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110 人,录取办法: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报名或专业合格后征集时的报考方向,确定具体就读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包括珠宝首饰设计、箱包设计、鞋品设计和配饰设计专业方向,在学生入学完成相关阶段学习计划后,根据学生各科目课业成绩、个人志愿及分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专业方向。
③艺术与科技专业为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绘画专业为油画方向。
④绘画(师范)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计算录取综合成绩,高考结束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考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分为美术类和表演类两类,请考生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报名。
(一)美术类校考的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中选择 1 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1.选择在北京、沈阳、杭州、佛山、成都考点考试
(1)报名、交费及确认
考生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进入“2019 年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入口”完成报名、交费及确认,加试费:160 元。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3.选择考点注意事项
(1)根据各省文件规定及北京考点考场容量,河北、河南、湖南、广东籍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石家庄、郑州、长沙、佛山、青岛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成绩。
(2)选择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2 月 22 日或 23 日任选一天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在确认时确定。因北京考点容量有限,当天考场安排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它时间或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名、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其它成绩无效。
4.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二)表演类校考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
方向中选择 1 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7日
考生登录 http://www.artstudent.cn/在手机上访问报名系统 客户端,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 100 元、复试 80 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2.专业考试安排
(三)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①身份证原件;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 2019 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还须持《广东省 2019 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上交 MP3 格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和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美术类专业考生于 2019年4月15日左右,表演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1月16日左右分别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资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注:
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自主招生分数线、普通类一段线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④绘画(师范)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为北京市美术统考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
数线为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五、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住宿情况说明:
①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师范)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 1600 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不再发放交通补贴。
5.绘画(师范)专业中培养、管理与就业等相关问题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 号)规定的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 或 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88089
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
电子邮箱:bf64288364@sina.com
北京服装学院介绍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8600余人,其中,本科生59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50余人,留学生3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600余人。有28个本科专业,4个双学位专业点。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1959年 | 公立 | 综合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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