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各省艺术类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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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8艺术类分数
天津市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于16:50结束录取工作。天津市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9.2分,最高分为534.4分。
安徽省一志愿投档3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安徽省美术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5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日10:00结束录取工作。安徽省招生计划为3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713.87分,最高分为760.67分。
四川省一志愿共投档7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70名考生,于8月3日16:00结束录取工作。四川省招生计划为70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1.67分,最高分为649.67分。
河南省一志愿投档6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51考生,8月3日21:00结束录取工作。河南省招生计划为50人,增加招生计划1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其中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6分,最高分为696分,服装表演类最低分418分,最高分598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志愿投档4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45名考生,于8月4日12:00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8分,最高分为621分。
贵州省一志愿投档4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45名考生,于8月6日11:49结束录取工作。贵州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3分,最高分为612.65分。
上海市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于12:30结束录取工作。上海市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0.2分,最高分为579.4分。
河北省一志愿投档2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0名考生,于11:51结束录取工作。河北省招生计划为20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7.7分,最高分为523.7分。
浙江省第二批第一段一志愿投档12人,7月28日8:30第二批第二段一志愿投档3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浙江省美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40名考生,按时装表演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名考生,于7月28日9:20结束录取工作。浙江省招生计划为42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1分,最高分为536分;服装表演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0分,最高分为524分。
重庆市一志愿投档3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0名考生,于7月18日17:20结束录取工作。重庆市招生计划为30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6分,最高分为465分。
陕西省按文化分投档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录取工作于7月22日11:06结束。陕西省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专业录取分数线为232分,最高分为251分。
辽宁省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7月25日9:30结束录取工作。辽宁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4.4分,最高分为596分。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设计类一志愿共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录取5名考生,7月28日上午10:00结束录取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9分,最高分为584分。
江苏省艺术类高职专科一志愿投档608人,3+2本专科分段培养项目投档6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各系书记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662名考生,7月29日16:00结束录取工作。录取分数线为438分,最高分485分,与南京艺术学院合作3+2本专科分段培养项目以468分的投档线继续蝉联榜首。
西藏自治区一志愿按专业分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按专业分录取5名考生,7月29日11:00结束录取工作。西藏自治区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56分,最高分为197分。
广东省一志愿投档36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6名考生,于8月9日17:29结束录取工作。广东省招生计划为36人,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3分,最高分为638分。
海南省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于8月7日15:53结束录取工作。海南省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8.2分,最高分为562.8分。
山东省一志愿投档10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美术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考生85名,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服装表演类考生15名。于8月12日15:00结束录取工作。山东省招生计划为100人,全部完成计划,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7.219分;最高分为596.289分;服装表演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6.061分,最高分为348.102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志愿投档107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15名考生,8月11日11:30结束录取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计划为1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2分,最高分为523分。
福建省一志愿投档6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美术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63名,按摄影专科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2名,于8月11日10:20结束录取工作。福建省招生计划为6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美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0.491分,最高分为503.897分;摄影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0.899分,最高分为538.999分。
青海省一志愿投档6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于8月12日12:04结束录取工作。青海省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90分,最高分为511分。
江西省一志愿投档3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0名考生,于11:05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6分,最高分为710.33分。
云南省平行志愿陆续投档16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16名考生,于8月17日16:09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31.2分,最高分为651.2分。
甘肃省一志愿投档5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5名考生,于8月13日15:25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0分,最高分为589分。
黑龙江省一志愿投档6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5名考生,于8月13日下午16:31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1分,最高分为608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志愿投档36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10名考生,于8月14日11:07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3.2分,最高分为644分。
吉林省一志愿投档12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10名考生,于8月14日10:35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12分,最高分为623分。
山西省一志愿投档184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5名考生,于8月16日20:56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21.3分,最高分为581.7分。
湖南省一志愿投档8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8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16日11:19结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28分,最高分为694分。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8月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苏州工艺美术学校”、“苏州轻工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所艺术设计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1958年8月创办的“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历史渊源则可上溯至著名油画家、美术教育家颜文樑先生创办的“苏州美术学校”(1922年)和“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32年),学院拥有90多年的工艺美术教育传统。2007年被列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验收。
学院地处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校园占地面积近6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教职工43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5000人。其中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14人,副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94人。
以上是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考试录取分数线情况,仅供考生报考参考,更多关于各省各高校艺考信息请持续关注高三网艺术特长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