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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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招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2018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需参加吉林省高校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符合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规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招生对象 | 计划(人)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护理 | 文史 | 三年 | 普高 | 110 | 待定 |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110 | ||||
2 | 助产 | 文史 | 三年 | 普高 | 10 | 待定 | 只招女生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10 | ||||
3 | 医学美容技术 | 文史 | 三年 | 普高 | 25 | 待定 | 只招女生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25 | ||||
4 | 中医养生保健 | 文史 | 三年 | 普高 | 25 | 6000 |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25 | ||||
5 | 临床医学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30 | 待定 | |
6 | 口腔医学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30 | 6500 | |
7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30 | 5500 | |
8 | 眼视光技术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待定 | |
9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待定 | |
10 | 卫生信息管理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待定 | |
11 | 医学营养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30 | 待定 | |
12 | 药品生物技术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6500 | |
13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待定 | |
14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50 | 5500 | |
15 | 药学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30 | 6500 | |
16 | 中药学 | 理工 | 三年 | 普高 | 20 | 6500 | |
总计划810,其中文史170,理工640,学费待定专业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
三、报名、缴费、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9日
2.报名形式:考生登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填报报考信息,根据我校今年单招考试的专业设置,理科考生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文科考生最多可报考4个专业,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允许调剂,助产专业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3.报名网址:http://zs.cmcedu.cn
4.缴纳报名费:2018年1月24日-1月29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到各地的中国银行网点缴纳报名费200元,汇入指定账号,并保存好银行缴费汇款回联单。禁止在ATM转账汇款、禁止支付宝及微信转账、禁止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柜台办理汇款业务(因无法留下考生信息)。
收款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账号:158827584703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彩虹广场支行
汇款时务必在说明栏中注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对于无法识别考生是否缴纳报名费的情况,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允许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
具体报名和缴费方法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动态》栏目中查询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2018年3月7日前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资审合格名单,请考生自行查阅。
(三)考生到校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1.确认时间:2018年3月15日-16日
2.确认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资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日期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无效)到学校现场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分为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满分750分。
(一)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150分(3科合卷),满分45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学校所在区的高考标准化考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测试内容:文史类主要考查高中阶段历史及政治课程的知识积累和形成的基本能力及综合能力;理工类主要考查高中阶段物理及化学课程的知识积累和形成的基本能力及综合能力,满分30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学校所在区的高考标准化考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命题方式
由长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理科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文科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在另一个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是否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4.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不足部分转到学校当年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5.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6.单独招生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不予录取。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二)相关说明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审批公示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2.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2018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3.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主动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25101
七、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2.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3.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mcedu.cn)为唯一指定报名网站。
4.招生咨询电话:0431-84825118 0431-84825134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始建于1936年,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4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现有教职工504名,专业技术人员335人。1978年至1992年,学校开办了临床医学、药学专业本科教育;1994年至今,开办了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的成人本科教育。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1936年 | 公立 | 医药 | 吉林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