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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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有关精神及我区有关招生考试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有关政策的主要渠道,是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培训幼儿教师的公办普通高校,是推进宁夏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45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具备了扎实的办学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提升学前教育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毕业生遍布区内外,供不应求,就业率长年保持在98%以上。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498
3. 宁夏代码:6478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5.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6. 毕业证书校名: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 毕业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8. 专业培养外语要求:考生语种不限,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英语专业及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
10. 邮编:750001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 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670102K
本专业是自治区骨干专业,也是自治区高水平建设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教育技能,能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能在早教机构、各种幼儿教育与康复机构;广播电视及图书出版等部门从事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培训等工作。
早期教育 专业代码:670101K
本专业开设早期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心理学、教育理论基础、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管理、家庭教育与指导、婴幼儿游戏与玩具等核心课程,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扎实的早期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应用性专门人才,能在早教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婴幼儿保育和教育、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工作。
小学教育 专业代码:670103K
本专业开设公共课程、中文、数学与科学等课程,培养具有良好的师德,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技能和从事小学教育的能力;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的小学语文、数学和科学教师。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06K
本专业培养具有标准英语语音和良好听说读写能力,掌握儿童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幼儿英语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在幼儿园、小学、儿童英语培训机构从事英语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科学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9K
本专业是学校顺应学前教育发展设置的特色专业,开设有科学小实验、小制作、科学探究与实验、科技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学、心理学等核心课程。毕业生能在小学、幼儿园进行有关科学活动的教学;能在科协、科技教育场馆、社区科普站开展与科技教育有关的传播与普及工作。
音乐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2K
本专业培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知识,有声乐、钢琴、舞蹈等综合艺术特长,能够从事幼儿园音乐教学和管理的应用型、技术型、复合型的幼教艺术人才。
美术教育(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3K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备美术绘画技能,从事幼儿美术艺术教育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的幼教艺术人才。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
一、招生计划、计划分配、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分配、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并报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具体祥见本校网站公布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二、 报考条件
第七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三)身体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2.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疾、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
三、录取原则
第九条 认可政策
1.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综合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条 投档录取
1. 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 学校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 普通类专业录取: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分别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理工类为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为文综、语文、数学、外语。
4.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我校以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如相同时按艺术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再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顺序: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
第三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 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 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根据国家规定,对贫困家庭学生设助学金(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4772077。
第十三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nxpec.edu.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 4772022
联系人:李老师(13629514499)
李老师(13895470369)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
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乘车路线:在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免费公交车到“业勤街与唐和路口”站点下车即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介绍
学校占地面积729亩,总建筑面积23.3万平方米(其中滨河新校区占地516亩,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近1亿元,现滨河新校区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已达到了教育部关于本科院校的标准要求。学校现开设88个教学班,学生总数3855人(其中三年制大专1192人;二年制大专488人;3+2五年制大专835人;三年制中专846人;联合办学学生4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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