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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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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的战略重点,为了推进国家战略、实现创新发展,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

华东理工大学于1952年建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建有研究生院,是“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本专业通过系统地教授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与前沿理论,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在专利代理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工作、能在高校、研究所、司法、工商管理、产权管理和交易、科技管理、技术贸易、投资管理等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独立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复合型知识产权高级人才。

本专业的课程由法学专业必修课、知识产权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主要设置课程有: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专利代理实务、专利情报分析、商标代理概论、知识产权管理等。

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法学(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收对象

攻读本专业学位的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理、工、农、医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计划30名,招生专业为“知识产权”,学费5000元/学年。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7月2日-6日17:00期间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wsbm.ecu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报名材料。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2.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成绩大表,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体检表:体检可在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考研已体检的学生可交体检表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材料初审。

学校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初审,考生可于7月8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初审结果。

4.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考生于第一门考试科目开考前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内容及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包括英语水平测试、法律基础测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英语水平测试(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阅读理解(50%)、翻译(其中英汉、汉英各占25%)。

法律基础测试。考试范围:大学《法律基础》公共课教材中法理、民法部分;题型:案例分析。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7月21日(星期二)
8:30~10:0010:20~11:50
考试科目英语法律基础
考试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笔试合格名单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00%确定面试名单(末位同分全进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规划和职业规划等内容。

注: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遵守上海市及我校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入校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及《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请报名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六、组织机构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14层),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003(法学院),021-64252763(本科生招办)

招办邮箱: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八、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九、本简章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学士学位是什么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