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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药科大学新生报到时间及入学须知

高老师 分享 时间:

2024沈阳药科大学大一所有新生须在8月16日-8月18日之间查看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首页“报到系统”专栏,完成注册并进行线上预报到。8月22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更多相关内容,往下看吧。

沈阳药科大学2024级新生开学哪天报到

一、报到注册

1.网上预报到注册

新生须在8月16日-8月18日之间查看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首页“报到系统”专栏,完成注册并进行线上预报到,报到当日再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到确认。(系统操作指南可参见招生网站公告栏)

2.现场报到时间

新生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在8月22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请事先向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zs@syphu.edu.cn)并告知辅导员老师,无故超过15个工作日未报到者(除已告知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24年被录取年满18周岁男生,报到时须持有并出示《兵役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报到,未兵役登记的同学报道入学后须登记。

希望新生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到,学校不安排陪送家属食宿。

二、报到地点

所有本科专业新生均在南校区报到。

南校区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三、报到流程

1.新生到各自公寓楼办理寝室入住手续。

2.8月22日,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在文体馆中各学院接待处报到领取校园一卡通等材料,即完成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体检在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2024沈阳药科大学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组织关系办理

新生党员在入学后一周内务必向辅导员老师报到登记并说明情况。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党员,省内组织关系转接无需纸质版介绍信,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基层党组织名称”;原党组织关系在辽宁省外的党员,按照上级要求,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或去向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院”。报到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

团员关系办理

为顺利完成2024级本科生新生团员团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具体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线下团关系转接

1.2024级本科生新生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需携带团员档案(必须有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团员证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报到(有的团员档案在新生档案中封存)。报到后由2024级本科生各团总支书记收取所有团员的团员档案、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校团委在开学后正式下发的通知要求办理线下团关系转接。

2.没有团员档案的新生团员,须回原团组织转出团员档案,团员档案确定丢失的需出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需由发展、审批入团的团委开具(如在高中入团,应由所在高中团委开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地点、介绍人等基本信息,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团的需注明发展团员编号,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丢失团员档案的团员需在办理线下团关系转接时将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与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同上交,经校团委审核后将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存入团员档案。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算作团员档案。

3.团员证基本信息完善,团籍注册页面有注册信息并加盖注册章,“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须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没有团员证的新生团员,须回原团组织补办团员证。

4.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为共青团沈阳药科大学委员会,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原所在基层团委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团组织和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告。如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团组织予以补转。过期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5.只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既无团员档案,又无团员证,暂时不予接收团员组织关系。

(二)线上团关系转接

2024级本科生新生“智慧团建”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照校团委在开学后正式下发的通知统一办理。

(三)注意事项

新生团员既需要进行线下团关系转接,也需要进行线上团关系转接。新生团员团关系只能转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到其他团组织。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团员,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户口迁移办理

1.辽宁省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的考生自愿办理,如无特殊需求建议不做迁移。

2.外省市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准确,经办派出所公章、经办人名章齐全。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写全):

药学(理科基地班)新生落户沈阳,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余各专业新生落户本溪,落户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户口迁移地址务必准确,由于迁移地址写错而不能落户,后果自负。

4.落户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一版面),办理本溪落户时需本人到所属派出所照相,同时换领新身份证。

5.户口一经迁到学校直到本人毕业离校方可迁出,迁入学校的户口学生毕业离校迁出。

6.新生入学后,落户事宜由校保卫处综合科集中办理。

高中档案

高中将档案发给学生本人的请自行携带,不得拆封,在入学后辅导员老师将安排时间统一收取,请注意要善保管;高中统一邮寄档案的,请按照以下地址邮寄:(仅接收邮政EMS)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5号北地邮政营业厅 齐宏 13614145966(请勿邮寄到沈阳校本部或南校区)

收件人:齐宏 邮编: 117000 电话: 1361414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