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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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师范大学招生计划(最新)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初阳学院各专业、英语、翻译专业≥120分,日语专业、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小学教育专业(与美国堪萨斯大学合作办学)≥110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的考生若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专业或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专业≥12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中有多个专业(类),则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浙江省:对文化、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九)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十)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学费参考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年。
因学生公寓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300-1200元/年不等,学生公寓床位由学校统一安排。
浙江师范大学历史沿革
1、杭州师范学院时期
1956年,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在杭州西子湖畔诞生。
1958年6月,浙江省省委、省人委决定,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校名待定)。后决定定名为“金华师范学院”,并迁往浙江中部城市金华办学。
1959年10月底,浙江省省委、省人委正式下文,决定把学校定名为“杭州师范学院”。
2、浙江师范学院时期
1962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三校合并,改名为浙江师范学院。
1965年8月上旬,省委作出新的具体决定:体育系、外语系并入杭州大学;教研部留在杭州改为省教育厅教研部(后重建成浙江教育学院);中文、数学、物理三系随校搬往金华。
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
浙江师范大学师资队伍
截至2021年10月,浙江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员工2830余人,专任教师157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7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0人。
浙江师范大学院系专业
截至2023年3月,学校设有24个学院(含独立学院),金华市中医医院等附属医院,开设70个本科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物理学、汉语言文学
省级重点学科:
美学、社会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经济学、非洲研究、地理环境与污染控制、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图与网络优化、数学、生态学、光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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