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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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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规则来了,浙江师范大学是大家想报考的学校吗?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规则(必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需要带来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

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规则(必看)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初阳学院各专业、英语、翻译专业≥120分,日语专业、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小学教育专业(与美国堪萨斯大学合作办学)≥110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的考生若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专业或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专业≥12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不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中有多个专业(类),则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浙江省:对文化、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九)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十)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近年就业情况

根据2022届就业报告提供的数据可知:

浙江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就业人数(升学、出国出境除外)分别为 1533 人、3091 人、450 人。单位流向均以“中初教育单位”为主,研究生548 人(35.75%)、本科生1434 人(46.39%)、专科生383 人(83.11%)。第二单位流向研究生毕业生为高等教育单位268 人( 17.48%),本科毕业生则为其他企业943 人(30.51%)。

此外,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的师范类毕业去向落实率为93.22%;非师范类为93.05%。这些数据表明,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率和良好的就业前景。

浙江师范大学办学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杭州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质量、提升特色、提升效益”为主线,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精神,弘扬“务实、求实、扎实”育人传统,实施“特色化、国际化、区域化、协同化”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浙江教师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举措,努力建设特色浙师、和谐浙师、美丽浙师、活力浙师、幸福浙师,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浙江师范大学学科设置

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自建校以来向社会输送了30余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其中有21万奋战在教育系统,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9600余人(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1143人),博士研究生500余人,留学生3600余人。

学科门类齐全,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一般社会科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浙江师范大学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欧洲科学院、乌克兰、加拿大院士5人,国家级特优人才26人,省级特优人才38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7人,国家、省突出贡献专家8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