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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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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最新版)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考生须通过生源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须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统考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其中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5]×750;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4]×75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3]×750。

若进档考生投档分(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排序;若统考专业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热爱外语类专业且英语基础扎实。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对于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健将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方案,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部分师范专业于第四学期进行师范专业分流。

南京师范大学学科建设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4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第三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类)58个,共涵盖79个专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和交叉学科等门类。化学、工程学、植物与动物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数学、社会科学总论、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物理学、临床医学等13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南京师范大学特色专业

第二轮双一流学科

地理学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马克思主义理论 A 教育学 A 中国语言文学 A- 外国语言文学 A- 地理学 A- 美术学 A- 法学 B+ 心理学 B+ 新闻传播学 B+ 数学 B+ 生物学 B+ 哲学 B 体育学 B 化学 B 音乐与舞蹈学 B 应用经济学 B- 政治学 B- 中国史 B- 物理学 B- 统计学 B- 戏剧与影视学 B- 设计学 B- 生态学 C+ 社会学 C 考古学 C

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

新闻学 地理信息系统 动画 小学教育 法学 生物科学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重点、培育及省级特色专业9个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地理科学类 应用心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教育学 电子信息工程 生物技术

南京师范大学学科设置

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获评A等级;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美术学获评A-等级,拥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培育点)8个、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个、江苏高校国际问题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3个、江苏首批新型重点高端智库1个、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老年学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开放实验室1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9个,江苏省工程实验室7个,江苏省渔业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3个。

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简介

校庆日 9月10日

1902年- 三江师范学堂创建

1951年- 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

1952年- 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公立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

1984年- 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

2000年- 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