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60位本科生拟被退学
推荐文章
高校60位本科生拟被退学
近日,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作出相关通知称,学校69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完成学业,拟给予退学处理。
记者注意到,这69名学生入学年份均为201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肄业原因均为“已获学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
广西师大教务处在通知中强调,最终退学名单及处理结果以学校公文为准。相关学院(部)在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复核肄业和结业学生名单信息,如复核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并作相应处理。学生所在学院(部)要督促受退学处理的学生,在学校印发退学处理决定公文后一周内,及时办理有关离校手续。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退学的学生,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多所高校曾发清退学生通告
近年来,高校清退学分不够、超期学习的学生,时常引发关注。
据中国新闻社消息,2022年9月23日,广西大学发布《关于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和《关于超学习年限研究生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67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准予肄业。拟对超学习年限无法毕业或结业的86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85人)予以退学处理。
去年底,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对125名研究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原因是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其中博士11名,学制均为3年,10人的入学年份在2012年至2015年间,1人为2004年入学,距今已有18年时间。此外,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中,MBA学院人数最多,达到70人。
退学复读会后悔吗
在我看来退学复读得人有好多种,大家心态不一样,状况不一样,目的也不一样,有的人平时成绩很好,结果考试失利落榜;有的人考得不好,后悔自己没有好好读书,想从新来过;还有的人就想去“清华”“北大”即使自己考的重本也不错,差几分上“清华”“北大”也要复读重考。
复读想法不同,结果也有很多,有的人复读一年如愿以偿,更进一步!有的人则退掉了本已很好的选择,却又再退学之后,复读之后感到“退学复读后悔死我了”。所以针对于不同的情况,每个人都应冷静思考,沉着面对是否需要复读。
退学复读有什么危害
目前国内也就河南省明确出台了关于高考录取之后不报道的惩处措施,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明确表示,对于高考录取之后考生选择复读,导致高校招生资源的浪费,是属于失信行为。如果是再次参加高考的话,将为收到比较严重的惩处。
对于这种浪费高校招生资源的行为,如果再次参加高考的话,首先将会限制其平行志愿的数量,无论是何种批次的志愿填报,数量都限制在两个。其次是将录取之后不报道定性为失信行为,将会记录在诚信档案中,作为高校招生中的道德评判依据,并且高校招生有权利拒绝失信考生。
单看河南省今年对考生录取之后不报道的惩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至于其他的省份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不过不少高校都表示,如果考生录取之后不报道,导致招生资源浪费,倘若第二年再次报考该校,可能会优先选择应届生录取的。
考生填报志愿被录取后又放弃入学,等于挤占了一个名额,同时减少了一个人被录取的机会,这样的行为是不应鼓励的。建议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尽量优先考虑入学,确实对录取结果极不满意想放弃入学的,须留意本省对复读生参加明年高考的相关政策,以规避风险。
退学(辍学)学籍制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2、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3、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中国人民大学退学学籍规定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1)连续两个学期出现一学期内不及格的课程学分超过该学期修课总学分数50%(含50%)的;
(2)不及格课程(包括教学环节)学分按门次累计超过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的;
(3)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4)休学期满,超过一个月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5)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6)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7)超过学校规定时间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8)本人申请退学的。
2.学生退学,经所在学院(系)同意,由招生就业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因学习成绩或学习年限原因退学的,同时应由教务处出具意见;本人申请退学的,同时应由其父母在退学申请上签署意见。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无法送达的,在校内公告即视为送达,同时报北京市教委备案。
3.退学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4.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5.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申诉程序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办理。
上一篇:华盛顿大学院校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