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24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借鉴,下面小编精心准备了滨州医学院2024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内容,欢迎使用学习!
滨州医学院2024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4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院校志愿,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参照生源省同分考生投档的排序规则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优先等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肢体残疾考生。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康复治疗学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因部分专业英语教学,建议高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与德国柏林健康与运动学院合作举办的康复治疗学专业的学生,符合中德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滨州医学院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第九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bzmc.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bzmc.edu.cn
邮箱:zkb@bzmc.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医学院排名第几多少位全国2023
滨州医学院在全国大学排名中,位居460位,强于全国排名461位的青海民族大学,第462位的同济大学,第463位的北京农学院。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类型 | 类型序 |
460 | 滨州医学院 | 医药 | 49 |
461 | 青海民族大学 | 民族 | 11 |
462 | 泉州师范学院 | 师范 | 57 |
463 | 北京农学院 | 农林 | 35 |
滨州医学院在山东大学排名中,位居第26位,强于排名第27位的山东交通学院,低于山东大学排名第25位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24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学校名称 | 省市 | 省内排名 | 类型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 山东 | 24 | 医药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山东 | 25 | 艺术 |
滨州医学院 | 山东 | 26 | 医药 |
山东交通学院 | 山东 | 27 | 理工 |
德州学院 | 山东 | 28 | 综合 |
滨州医学院在医药类大学排名中,位居第49位,强于排名第50位的长春中医药大学,排名第51位的湖北医药学院。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类型 | 类型序 | 类型排名 |
460 | 滨州医学院 | 医药 | 49 | 49 |
472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医药 | 50 | 50 |
476 | 湖北医药学院 | 医药 | 51 | 51 |
481 | 锦州医科大学 | 医药 | 52 | 52 |
滨州医学院历年排名
滨州医学院2022年全国排名第460位
滨州医学院2021年全国排名第515位
滨州医学院2020年全国排名第524位
滨州医学院2019年全国排名第544位
滨州医学院2018年全国排名第565位
滨州医学院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 | 专业 | 序号 | 学位 | 学制 |
本科 | 临床医学 | 1 | 医学学士 | 5 |
儿科学 | 2 | 医学学士 | 5 | |
麻醉学 | 3 | 医学学士 | 5 | |
医学影像学 | 4 | 医学学士 | 5 | |
医学检验技术 | 5 | 理学学士 | 4 | |
眼视光学 | 6 | 理学学士 | 4 | |
医学影像技术 | 7 | 理学学士 | 4 | |
特殊教育 | 8 | 教育学学士 | 4 |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9 | 理学学士 | 4 | |
口腔医学 | 10 | 医学学士 | 5 | |
口腔医学技术 | 11 | 理学学士 | 4 | |
护理学 | 12 | 理学学士 | 4 | |
应用心理学 | 13 | 理学学士 | 4 | |
生物技术 | 14 | 理学学士 | 4 | |
药学 | 15 | 理学学士 | 4 | |
生物制药 | 16 | 工学学士 | 4 | |
中药学 | 17 | 理学学士 | 4 | |
中医学 | 18 | 医学学士 | 5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9 | 管理学学士 | 4 | |
统计学 | 20 | 理学学士 | 4 | |
公共事业管理 | 21 | 管理学学士 | 4 | |
预防医学 | 22 | 医学学士 | 5 | |
康复治疗学 | 23 | 理学学士 | 4 | |
假肢矫形工程 | 24 | 工学学士 | 4 | |
医学检验技术 | 25 | 理学学士 | 4 | |
护理学 | 26 | 理学学士 | 4 | |
专科 | 护理 | 27 | 3 |
滨州医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名单
1、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
2、省级特色专业(8个):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麻醉学
3、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免疫学、口腔科学、临床营养支持中心(肝胆外科)、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4、“泰山学者”设岗学科(6个):神经生物学、呼吸病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分子影像学、口腔临床医学、免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