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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是多少及各专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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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有3500元、4600元、5060元、7500元、8000元等不同标准,以下是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说明:通常来说,单招类专业学费和普通高考专业学费是一样的,录取后的学历以及在求职、升学、考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录取待遇也是一样的。

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单招专业为29个。其中,面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单招专业为:餐饮智能管理、旅游管理、移动应用开发。

第十条 单招总计划为21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5人、社会人员计划45人、体育特长生计划24人(男子篮球8人、男子足球10人、女子排球6人),以上三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我校实际办学情况,单招专业分为七个组。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组别

专业名称

计划

其中社会考生计划

学费(元/年.生)

专业组一(湘菜类)

餐饮智能管理

250

15

46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100


5060

西式烹饪工艺

65


4600

营养配餐

45


4600

小计

460



专业组二(商贸类)

电子商务

90


3500

移动商务

55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5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40


350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15


3500

人力资源管理

45


3500

市场营销

105


3850

小计

400



专业组三(旅游类)

旅游管理

120

15

5060

导游

120


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5


4600

空中乘务

30


8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25


4600

小计

400



专业组四(财会类)

大数据与会计

40


385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60


3500

大数据与审计

70


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60


3500

小计

230



专业组五(美术设计类)

广告艺术设计

60


7500

艺术设计

60


7500

小计

120



专业组六(文创类)

商务英语

60


32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90


5060

现代文秘

40


3200

小计

190



专业组七(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60


4600

软件技术

85


7800

移动应用开发

70

15

4600

大数据技术

85


4600

小计

300




总计

2100

45


备注: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可填报任意专业,且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单招专业学制为三年,收费标准依据为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其中,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类考生不分专业。

单招录取

第三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分类划线、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各专业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参考人数及计划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遵循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要求,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缺额专业将在专业组内按总分进行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考生需专业性测试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列。

第三十二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考试院投档录取。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不得转学;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它专业。

第三十三条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复检。

第三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