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是多少及各专业收费标准
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268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单招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专业组一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98 | 4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40 | 506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 | 46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65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230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15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80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85 | 78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10 | 460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5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专业组二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230 | 350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115 | 3500 |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三年 | 6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55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55 | 3500 | |
电子商务 | 三年 | 55 | 35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100 | 46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20 | 4600 | |
总计 | 2268 |
★如有变动以省、市相关部门当年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退役军人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编入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全日制脱产学习。
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参考考生人数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专业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和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可免试录取;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在校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省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省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获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且单招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的中职在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奖考生须在单招报名期间将有效证明提交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认定,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满时方组织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考试及录取。
第三十一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语文成绩乘以1.5加数学原始成绩加英语成绩乘以0.5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高中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参考总人数再乘以第一专业志愿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应届普通高生考生类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各类别考生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第三十五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czzy-edu.com)公布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经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相应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确定递补拟录取考生入围名单。拟录取入围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