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手机登录入口 申请贷款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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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贷款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1、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
3、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4、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5、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